评标基准价C1、C2、C3按照如下方法确定:
1、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C1按照“综合平均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C1=A×K1×Q1+B×K2×Q2
A:投标价算术平均值。
当n(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个数,以下相同)<7时,A=所有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7≤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B:招标控制价。
K:下浮系数;
K1的取值为: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 97.2 %、 97.4 %、 97.6 %、 97.8 %、 98 %(95%~98%的范围内,不少于5个)中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 100 %。(建筑工程为90%~100%、市政工程为86%~100%)
Q:权重比例Q1+Q2=100%;
Q1、Q2取值均应≥30%。
Q1的取值为: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30 %、32 %、34 %、36 %、38 %(30%~70%的范围内,不少于5个)中随机抽取确定。
2、措施项目报价评标基准价C2按照“平均法”计算评标基准价C2为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相应措施费项目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n≥5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其中最高价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评标基准价C3按照“平均法”计算评标基准价C3为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相应分部分项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当n≥5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其中最高价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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